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团委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次数:1417

各二级学院团委:

2018年6月,学校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苏建院学〔2018〕48号),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特色和学生特长,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服务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学校将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指导老师评选条件:指导学生或者学生团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给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活动成效显著。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城乡基层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7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条件: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超过2000字。

二、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先进集体的须提供2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及活动通知、简报等有关材料,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申报先进个人的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活动总结及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见CRP文件)。各类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9月13日前纸质版报送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学生发展中心四楼团委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w_jsjz@sina.com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要通过举办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把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通过总结表彰工作,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研究和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的新形式新思路,从而进一步构建暑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


共青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