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学生社团进行优化整合的通知
发布人:团委
发布时间: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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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团管理工作,优化社团布局,整合社团资源,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院委发〔2018〕68号)文件要求,对社团实行分类指导。本学期,由校团委牵头完成对学生社团的优化整合。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施要求

各二级学院保留专业的学术科技类和创新创业类社团(以下简称“专业社团”);对非专业的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及其他类社团(以下简称“非专业社团”)进行整合后归口对应单位(部门)指导。   

(一)专业社团

经过对现存社团测算,专业社团计划依托各二级学院,实行限额申报制度。申报数量可在专业数量和在籍学生人数的5‰两个指标间自由申报,申报并获批准的社团数量作为社团经费划拨的依据。两个指标中的控制性指标发生变化时可进行社团数量调整,具体指:专业数量为控制性指标时,其增减数量对应可申报社团数量的增减;在籍学生人数为控制性指标时,当学生数发生200人以上变化时,可申请社团数量变更。

(二)非专业社团

非专业社团依托归口管理单位(部门),校团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现存社团的活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社团进行合并,归类后分配到归口管理单位(部门);对活跃度低、影响力小的社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取缔;根据学生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成立新的社团。

二、整合流程

(一)10月26日前

各二级学院填写《专业社团数量申报表》;统计分析现存非专业社团,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合并方案。

(二)11月5日前

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成立的专业社团数量和名称;充分挖掘学生需求,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新成立社团。

(三)11月19日前

申报获批准或经调整获批准后,拟任社团负责人按申请社团流程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确定合并及新成立的社团,拟任社团负责人按申请社团流程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12月16日前

完成社团申请程序,对成立的社团进行备案。

纸质材料交至校团委(大学生发展中心四楼),电子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_jsjz@sina.com。 

附件见CRP文件。

  

共青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