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团委
发布时间: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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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的作用,深入挖掘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与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青年风采 树学子榜样

    二、活动内容

    “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给学生上好励志一课。加强引导同学们在大学期间结合自身特点,以优秀典型为榜样,积极规划学业和生活,以实际行动书写自己精彩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以访谈形式为主,分享者从在某个方面有突出事迹或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团队中挑选。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用优秀的、感人的青春故事引导人、教育人。

     三、组织单位

     主办:校团委

     协办:各二级学院团委

     四、活动时间

     2018年11-12月

     五、活动地点

     主会场:第一实训楼学术报告厅/会堂等

     分会场:各学院自行安排

     六、活动安排

    (一)学校层面

     1.“我的青春故事会”:邀请校内外的先进个人和团队进行展示。

     2.“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组建“我的青春故事”报告团赴二级学院分享青春故事。

    (二)学院层面

     各二级学院自定活动计划,自行选拨优秀学生开展“我的青春故事会”活动。

     七、相关要求

    (一)选树好典型。各二级学院可通过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师生联评等方式,从道德品行、奋进自强、志愿公益、校园文化、学术科技、创业实践等方面,邀请“有故事讲、会讲故事、讲好故事”的典型个人或集体在学院开讲。

    (二)严把编创关。各分团委认真指导优秀学生(团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撰写演讲、个人访谈报告;灵活运用情感、时尚、艺术等元素,真实、自然地呈现优秀青春故事。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校园媒体,在广泛动员学生参与的同时,大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特别是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宣传推广。要积极用好PU平台,鼓励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交流青春故事,及时将参与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进行展示和分享。

共青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