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院委发〔2018〕68号)文件要求,学生会社团工作部根据学生社团日常督查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和评委会评审认定的结果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学生社团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4日。
请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及时整顿,并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前两周提交整改报告,校团委将对连续两学期不合格的社团予以注销,具体工作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学生社团综合评价.docx
共青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